一、陽光學院
陽光學院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福州,校區位于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。2001年由國家“211工程”重點建設大學福州大學和陽光控股集團共同舉辦,是福建省首批設立的獨立學院。2015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,成為福建省首批由獨立學院轉設的普通二本高校。2016年,經省教育廳批準為應用型轉型試點高校。2017年被省教育廳列為碩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。經過18年的發展,陽光學院已發展成為一所涵蓋理、工、經、管、文、法、藝等學科的33個本科專業、在校學生萬余人的多科性大學。
陽光控股集團為世界500強企業,旗下擁有龍凈環保、陽光教育、陽光城、陽光金融、陽光物產、陽光資本等六大集團。2018年1月,陽光控股集團投資1億元專項經費,支持陽光學院大力實施“人才強校工程”,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的博士、學科專業帶頭人及“雙師雙能型”人才,開啟了“二次創業”新征程。
二、引進計劃
陽光學院2018年法學人才引進計劃
招聘院系 |
類別 |
招聘人數 |
專 業 要 求 |
其 他 要 求 |
法律系 |
學科帶頭人 |
1 |
法學 |
1、高級職稱; 2、在業界具有影響力; 3、博士學位優先。 |
博士 |
2 |
法學 |
學術研究能力較強。 |
碩士 |
2 |
法學 |
畢業于985院校或五大政法院校或國(境)外知名高校,或雙師雙能型教師且在業界有較大影響。 |
注:優先考慮憲法與行政法、環境法和訴訟法。
三、引進待遇
(單位:萬元人民幣)
陽光學院2018年引進法學人才待遇 |
人才類別 |
學科類別 |
年薪(稅前) |
科研啟動經費 |
購房補貼 |
學科帶頭人 |
法學 |
40-100 |
15 |
30 |
博士 |
法學 |
25-40 |
5 |
10-15 |
碩士 |
法學 |
7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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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符合福建省、福州市人才引進條件的,由學校申請享受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待遇,如人才公寓申購、購房補貼等。 |
四、應聘方式
2、應聘簡歷、自薦信,請在右上角附上個人近期彩色證件照;
3、證書、證件等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:
(1)學歷及學位證書(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文件);
(2)教師系列或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證書;
(3)研究成果目錄,代表作全文;
(4)榮譽證書以及其他可以佐證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資料。
4、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上述材料以備資格審查。弄虛作假者,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,并追究相關責任。
凡福建省外來面試者,報銷高鐵往返費用,我校提供免費住宿。
五、報名時間
2018年9月25日-2018年10月15日
六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0591-83969187 王老師、程老師
聯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(馬尾)登龍路99號陽光學院
陽光學院教職工登記表(空)180628.xls
福州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
2018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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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:用人單位招聘人才,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(如體檢費、培訓費等),請廣大學生提高警惕! 舉報郵箱:[email protected]